何绍基(1799~1873), 中国清代书法家。
湖南道州(今道县)人。字子贞,号东州,晚号蝯叟。嘉庆四年(1799)生。父凌汉,官至经筵讲官、户部尚书。绍基早年师事程恩泽,后又出入阮元之门。庭训师承,为后来成为著名书法家和诗人奠定了基础。
何绍基初补廪生。道光十一年(1831)选优贡。十五年恩科中解元。次年恩科成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旋授编修,纂修国史。并先后任福建、贵州、广东等省乡试正副主考官,甄拔多才士。二十七年拜教习庶吉士。咸丰二年(1852),经侍郎张芾保举,出任四川学政。曾两次受咸丰帝召对。
何绍基性格刚直,在编修国史期间,建议补办清代三品以下名臣各传,商之上司穆彰阿,执不可,他即辞编修职务。督办四川学政时,曾访察当地吏治、民生、军国诸情形,据实上奏,并于咸丰四年“缕陈时务十二事”,结果,被责以“肆意妄言”,由部议以私罪降调。从此绝意仕进,离开官场,周游各地,以书法、讲学和著述为乐。
何绍基精通经史、小学,旁及金石文字。论诗推重宋代苏轼和黄庭坚。其诗作除山水风景诗较有艺术感染力外,有深刻社会意义作品不多。其中《金陵杂咏》绝句40首,对清军攻占太平天国首都天京(今南京)时焚掠行为有所揭露,但攻击太平天国和颂扬湘军及曾国藩之作亦复不少。何绍基一生中以书法最称于世。正草书摹唐代颜真卿,参以北魏《张玄墓志》(即《张黑女墓志》),自成一家,并工隶书,简幅流传,海内争宝。习书法异常刻苦,尝穷日夜之功,悬臂临摹,以使腰股这力悉到指尖。无论家居宦游,寒冬伏暑,每天坚持字课,数十年从不间断 。
咸丰八年(1858),何绍基主讲山东泺源书院。同治元年(1862)以后,又是主讲长沙城南书院和岳麓书院多年。后由曾国藩及江苏巡抚丁日昌延主苏州书局,校刊大字《十三经注疏》。不久,应浙江巡抚杨昌睿聘请主孝廉堂讲席。此后,经常往来于-之间,直至同治十二年(1873)病逝。著有《惜道味斋经说》、《说文段注驳正》、《东洲草堂诗钞》、《东洲草堂文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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