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1914-1986)江西瑞金县人。家庭贫农。民国15年(1926年)参加农民协会和农民赤卫军,民国1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民国20年4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央苏区先后担任瑞金县壬田区、少共区区委书记等职,参加第一、第二、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在长征中,任红五军团政治部科长、中共西康省丹坝县委副书记。
抗日战争初期,陈光先在延安中央马列学院任科长,不久即奔赴抗日前线,到新四军军部所在地任中共皖南特委委员兼泾县县委书记。民国29年4月起,历任苏皖区党委所属丹北中心县委书记、淮南区党委组织部长、淮南区津浦路东地委书记兼任新四军第二师第四旅政委、津浦路东军分区政委等职。民国34年5月,陈光复调江南,担任苏南区党委副书记、新四军苏浙军区第一军分区政委。在抗日战争中,他坚持执行党中央的正确方针,放手发动群众,积极发展党领导的地方武装,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为创建和壮大丹北、淮南和苏南抗日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陈光历任中共中央华中分局第二地委书记、山东省青州市委书记、扬州军管会主任等职,为人民民主革命事业的胜利忘我工作。
全国解放初期,陈光担任苏南区镇江地委首任书记。后任苏南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兼纪委书记。1953年,调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副部长兼华东局纪委副书记。1954年,他又回到江苏工作,历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处书记、省委常务书记。先后当选为第一、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文革”期间,陈光遭受林彪、--集团的残酷破孩达8年之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彻底平反。
1976年后,陈光主持南京工学院(现为东南大学)领导工作。1978年4月,调任民政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82年,改任民政部顾问。1983年6月,在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当选为政协常务委员。1985年12月20日,病逝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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