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善庆
(1931—)
中共中央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辽宁省复县人,1931年11月出生于辽宁复县梁家屯的一个农民家庭。1947年12月参加东北民主联军第四纵队。194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在辽沈战役中参加了解放兴城的砬子山战斗和塔山阻击战;在平津战役中参加了解放康庄、怀来、张家口的战斗,还参加了警卫北京和解放军入城式,在北京西郊接受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检阅。部队南下后,参加了衡宝战役、解放广西及广西剿匪、粤北剿匪等战斗。1950年作为英模代表出席了第四十一军首届英雄模范代表大会,荣获朱德奖章。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塔山英雄团司令部书记、政治处干事、二营副教导员,师宣传科助理员。1959年入解放军第一政治学校学习,被评为五好学员。后留校任教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69年任广州军区工程兵宣传处处长。1971年任广州军区工程兵104工程指挥部政委。1979年任湖南省零陵军分区副政委。1982年任湖南省邵阳军分区副政委、代理政委。
1983年5月,任湖南省军区政委,在湖南省军区工作5年。他十分注重抓好所属师、团党委班子建设,深入军分区、县市区武装部,分析班子建设的情况,找出薄弱环节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先后有16个师团党委被广州军区评为先进党委。他狠抓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培养先进典型,推广典型经验,组建了株洲预备役师。1984年10月,广州军区在南县召开了组织民兵“带头建设文明村(镇)”现场经验交流会,总政治部和国家民政部在全国推广了南县经验。他关心和支持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培养了祁东县先进典型。1985年10月国家民政部、总政治部在祁东县召开了全国“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现场经验交流会。1984年以后,在全省推广了吉首军分区民兵扶贫建房、扶贫建校的经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988年2月任广州军区副政委。1990年4月任成都军区政委。1992年10月任北京军区政委。在北京军区培养和宣传了给水团团长李国安、雷锋式好干部孙茂芳、全军基层建设模范连等先进个人和集体,在全国全军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1988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90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94年被授予上将军衔。1996年11月退出现职。他是中共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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