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周( -1947.12)
李维周,字荫堂,呼兰孟家乡人。江省师范学堂毕业后,舍弃在省城齐齐哈尔供职的优越条件,应呼兰知府黄维翰之邀,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回呼兰到大用井兴办学堂。宣统元年(1909年)--月任呼兰劝学所总董。宣统三年(1911年)七月任呼兰教育会会长。1912年起,任黑龙江省众议会和省议会议员,1915年调省城齐齐哈尔任职。1924年起任省第四届和第五届议会会长,1927年任省禁烟局总办。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李奴颜婢膝,和日本间谍林义秀勾搭,阻止抗战。在一次民众会议上,李公然说:“看谁敢打日本,拿黑龙江送礼可不行”,其实他是怕打起仗来保不住自己财产。日本侵略军进入齐齐哈尔,扶植利用汉奸,成立伪“地方自治会”,李维周任副会长。1932年2月,成立伪黑龙江省"建国促进会",李任会长。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日本投降。1947年11月,齐齐哈尔市各界联合会发动群众,逮捕了李维周等14家地主、汉奸、官僚主要成员,12月将李等4人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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