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常(生卒年不详),字原亨。溧阳人。幼年就擅长书法。明永乐(1403~1424年)初年,受朝廷征召,进京参加编纂《永乐大典》。永乐十三年(1415年),考中进士,授行人官职。持节出使到四方的王侯封国、岛夷以及各蕃国,所到之处,都有声望,不辱使命。他出任建宁知府9年,政绩最佳。他以廉厚自守,上任一个多月,官吏和百姓都心怀敬畏,称颂他是贤太守。恰遇朝廷派使者来外地考察官吏,使者认为史常招待的礼节简慢,心怀不满,了解到他曾用从被罚商民处没收的粮食养活-的无家囚人而未报上级批准,就据此参劾。史常不加申辩,弃职回乡。十多年后,人称“三杨”之一的大学士杨士奇在一幅~竹》图上题诗寄给他,其中两句“至今犹有闽人说,廉惠何人继史君?”去世后,入祀乡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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