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贻直(1682~1763年),字儆弦,江苏溧阳人。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中进士,授检讨。历任侍读学士、吏部侍郎、两江总督、左都御史等职。雍正九年(1731),清军西进新疆准噶尔作战,他奉命督粮饷至陕西。十年署陕西巡抚。当时朝廷大臣议定禁止民间酿酒,颁布各省实行。他认为此令不妥,即上疏说,酿酒是民间发展经济,百姓谋生的办法,丰收之年粮食有余,可以倡导百姓酿造。皇帝准许因时制宜而行,不可一概强制。
湖广总督迈柱建议朝廷疏浚湖北荆子关至陕西商州龙驹寨的丹江河道,以便于从水路运输军粮。他向皇帝上疏提出异议,他说:荆子关至龙驹寨间,丹江流经大山之中,蜿蜓三百七十余里。夏秋之际百姓引水灌地,筑堰蓄水。遇大雨时,山洪暴发,丹江两岸的縴路被冲毁,实不宜于行船运粮。他建议在河南靠黄河岸边的诸州县筹粮,由黄河西运,或由陆路转运。可暂不动员百姓疏浚丹江。此议得皇帝准许,避免了商州百姓修河之劳役。雍正十三年(1735)七月被召回京。乾隆朝,历任湖广总督、协办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乾隆二十八年(1763)卒,时年8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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