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特格其,男,1923年7月生于黑龙江杜尔伯特旗(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一个平民家庭。194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王爷庙陆军兴安学校本科。1945年10月任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东蒙本部组织部长。曾任内蒙古自治区运动联合会候补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参议,1946年夏任工作团团长到科右旗做土改工作。1946年底当选为该旗旗长。1948年任中共兴安盟委候补委员、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处长兼公安大队大队长。同年入内蒙古党校,1949年底调到内蒙古公安部任三处处长。1952年任部党组成员、经济保卫处长。1955年任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62年入内蒙古党校高级班学习。1966年被调往呼盟任副书记。“文革”开始受到了破孩,1971年被平反。1972年恢复盟委副书记职务。1975年初被任命为黑龙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期间还当选为省纪检委常委。1979年回呼盟工作,任第二书记和盟长。1983年被选为第六届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兼任呼盟第一书记,军分区第一书记、第一政委。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人大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是中共十二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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