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琼同志生平(1911-2006)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妇女运动优秀的领导人、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罗琼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6年4月19日23时4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罗琼同志1911年12月出生于江苏省江阴县,1932年毕业于江苏省立苏州女子师范学校后从事教育工作。1935年冬参与筹备建立上海各界妇女救国会,任该会理事、宣传部主任,走上革命道路。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新四军,任新四军军部直属教导队政治教员。1940年调中央妇委工作,任延安《解放日报》副刊《中国妇女》主任。1945年10月调任山东解放区妇联宣传部部长,兼任山东大学合作专修科主任。1947年冬调中央妇委工作,次年任中央妇委委员,筹备并参加了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全国妇联执委、常委。后历任全国妇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全国妇联副秘书长,执委、常委、主席团委员,书记处书记、第一书记,全国妇联第四、五届副主席。她是中共第七、八、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一、二、三、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六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七届全国政协常委。1995年8月离职休养。
早在苏州女师求学期间,罗琼同志就受到进步思想影响,立志做对社会有用的人。1931年,“九一八”事变激发了她抗日救亡的热情和民族责任感。1934年,她毅然辞去工作离开家乡,赴上海参加文化界和妇女界的进步活动,在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工作期间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理论。她在《妇女生活》、《申报》副刊《妇女园地》、上海妇女救国会会刊《妇女救国导报》中发表大量进步文章,呼唤各界妇女奋起反抗,团结一致,共赴国难。与上海妇女救国会主要领导人一起召开各界妇女座谈会、读书会,在抗日、救亡、进步的旗帜下,凝聚起越来越多的女工、女学生、职业妇女和妇女团体,与全国各界抗日救亡运动汇成强大的洪流。e"VD6i@&
抗战爆发后,罗琼同志先后赴南昌、长沙、武汉等地,继续以笔为武器进行不懈斗争,与姜平合著《战时妇女工作》一书,呼吁广大妇女群众坚持抗日、团结、进步。1938年秋,她投笔从戎,在皖南新四军军部总队任教,讲授社会发展史、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妇女解放等课程,被评为全军模范女干部,1939年冬,被新四军党代会选为中共七大代表。
1940年4月,罗琼同志奔赴延安,主要从事妇女工作。她参加了延安大生产运动,帮助当地农村妇女发展纺纱织布。在整风运动中,她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及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领导同志对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指示。担任《妇女问题教程》、《解放日报》副刊《中国妇女》主编,编写《妇女问题基本知识》、《马恩列斯论妇女解放》等论著,探索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解决中国妇女运动实际问题。
出席党的七大后,罗琼同志转战山东、河北地区工作。为贯彻“四三决定”精神,主动要求深入山东临沂地区,发动妇女兴办生产合作组织,实实在在地为妇女群众办实事,改善妇女群众生活;她还参加河北西柏坡地区土改,贯彻执行“男女一起发动”方针,获得大量丰富的实践经验。1948年由她执笔起草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目前解放区农村妇女工作的决定》,成为指导当时和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妇女运动历史性文献。她还参加了婚姻法起草小组,为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作出积极努力。在革命战争年代,罗琼同志为学习、传播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从1949年4月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始,罗琼同志在全国妇联领导岗位上工作几十年,为推动中国妇女运动适应新时代发展,为妇女工作不断前进付出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建立初期,为帮助城乡妇女群众和妇女干部了解妇女运动的基础理论和丰富实践,她领导编著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妇女》、《中国解放区妇女运动文献》、《中国解放区农村妇女翻身素描》等文献与丛书。她还负责领导第一次到第五次中国妇女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及其他指导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她一贯坚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推动、部署妇女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以生产为中心”的妇女运动方针。1957年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在第三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了“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两勤方针”,得到邓小平同志的肯定。她牢记毛泽东同志“深入群众,不尚空谈”的教导,倡导深入实践、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并且率先垂范,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每年都要花相当时间深入农村和城市基层进行调研。她住在群众家,与姐妹拉家常、问情况、听意见,善于从实践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及时向中央反映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问题,为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出积极贡献。她创建了一套做群众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如组织“五好家庭”、“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表彰活动等,教育、鼓舞、凝聚各族各界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妇联组织联系党和妇女群众桥梁纽带作用。“文革”结束后,她提出“四化需要妇女,妇女需要四化”,要求把妇女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她努力适应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形势,针对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社会发展0现的新问题,旗帜鲜明地反对让妇女回家的主张,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她提倡以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好婚姻问题,积极参与婚姻法修改,发起组建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她贯彻中央书记处精神,加强儿童的抚育、培养和教育工作。她团结书记处一班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奋发进取,为推进妇女运动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罗琼同志响应党中央关于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号召,1982年、1988年先后辞去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在退出领导岗位后,罗琼同志仍然关注妇女理论研究和妇女运动的发展,为给后人留下宝贵的历史文献,她审定出版了《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妇女解放》、《蔡畅邓颖超康克清文集》等重要文献,重新修改、撰写《妇女解放问题基本知识》、《妇女解放论丛》、《苦难与抗争》、《改革开放与妇女解放》等论著,为《百年妇女运动史》撰写导读。她勇于总结以往工作中的成绩、经验和教训,推动了妇女理论和历史研究的发展。
罗琼同志从一名爱国知识女青年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妇女运动的优秀领导者,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始终对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充满信心,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忠贞与热情。她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党的事业,为中国妇女的解放、进步与发展倾注了全部感情和精力。
罗琼同志的一生与中国妇女运动紧密相连。在半个多世纪的妇女工作生涯中,她积极宣传普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以及妇女理论研究,努力探索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同中国妇女运动实践相结合。她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勤于笔耕,为妇女理论建设奉献了全部智慧和力量,留下大量论著和文稿,成为中国妇女运动宝贵的精神财富,为中国妇女理论研究和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罗琼同志热爱祖国,忠于人民,襟怀坦白,淡泊名利,诚恳谦逊,兢兢业业,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她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联系群众,平易近人。她以坚强的党性、高尚的情操和品德,赢得了人们的尊重与爱戴。她不愧是祖国的优秀女儿。
罗琼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中国妇女运动奉献的一生。罗琼同志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干部、老大姐,使广大妇女失去了一位良师益友,是妇女事业的一大损失。我们悼念她,就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她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勇于实践的科学态度,富有创建的理论贡献,深入实际的工作态度,质朴求实的工作作风,克己奉公的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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