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苏名人

陈佩三 [公元1901年-1945年]

时间:2020-08-24 无锡浏览量:310

陈佩三(1901~1945),化名陈贡生、陈源、陈锦昌。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生于金匮县(今属无锡市)梅村陈三房村。烈士。“九一八”事变后,担任无锡县各界抗日救国会保管部副部长,发起成立无锡县工商抗日救国会,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后至上海工作,并加入中共的外围组织———社会主义联盟,曾任该盟的领导成员。后回无锡参加无锡学社,被选为常务理事。民国27年(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由新四军驻南昌办事处分配到上饶县江西省青年服务团第五大队工作。同年7月起,奉命到福建闽江地区开辟党的工作,历任中共南平工委、闵江工委书记等职。翌年5月任中共闽北省委秘书长。民国30年5月调回无锡,任中共太湖县委书记。同年7月中共浙西北特委成立时,被选为特委委员,活动于锡南、苏西等地区。民国31年初,任中共无锡(后改锡东)县委书记。在严酷的环境下,他化名陈锦昌,以立泰商号股东老板和小学校长等身份为掩护,在东桥建立立足点,领导锡东军民进行艰苦的反“清乡”斗争。陈佩三长期带病工作,以致肺病复发。民国33年去苏州、上海医疗。民国34年5月病逝于上海,时年44岁。

标签: 中国 |  江苏 无锡 | 新吴区 | 

展开全文
<上一条   |      |   下一条 >
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