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坦中状元后,初授镇东军节度判官,拜秘书省正字,校书郎。淳祐三年(1243),以校书郎进官著作佐郎。淳祐四年,为著作郎,差知吉安州。淳祐五年,出任工部郎官。淳祐七年升侍御史。周坦的妻子与宰相郑清之的妻子关系较好,因而二人结党营私,罗织罪名劾罢礼部侍郎程公许、监察御史江万里、翰林学士兼权参知政事吴潜等多人。次年又造匿名书,-监察御史黄师雍,遭到浙东提点刑狱高斯得的反-,周坦欲邀同列回击却无人响应,终被罢免。
据传:周坦的状元,险些被邵泽夺走。原来邵泽廷对时,内侍中有人见邵泽所磨京墨甚佳,就向其索要,而邵泽毫不吝啬。内侍告诉邵泽:“主上御苑新建一亭,命名为‘定一’,皇上说:‘若有人用此立说,当取为状元’。”邵泽知道后,挥毫如飞,内侍见其文采,回奏,理宗大喜,于是搜求此卷,欲置首选。但此时已取周坦为状元,所以定邵泽为榜眼,群臣贺道:“喜陛下今得周、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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