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刚中(1088—1154),字亨仲,号北山,金华曹宅人。南宋绍兴二年(1132)进士,出任温州判官。适遇自然灾害,采取以工代赈,缓解灾情,政绩显著,被秦桧赏识荐举。历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宗正少卿、礼部侍郎。时秦桧用事,对金力主和议。刚中力陈和议之弊,不因秦桧荐举而附和。枢密院编修胡铨因上 书请斩秦桧,祸在旦夕。刚中极力营救,由是得罪秦桧,出任川陕宣谕使,转任陕西分划地界使,与金使者谈判陕西地界划分。初,金使欲尽取阶、成、岷、凤、秦、商六州,刚中力争不从。金使者又提出以大散关为界,取秦、商二州,刚中又坚决不允。升任端明殿学士、
川陕宣抚副使。继任四川宣抚副使6年。任间行屯田,免杂征;严教训,重积聚;整军旅,强武备。金兵不敢犯。时有“宗泽猛虎在北,刚中伏熊在西”之称。蜀中富饶,秦桧令献金3万两并加派赋税,遭拒绝。秦桧怒其不听命,遂以赵不弃为四川总领官,代行其职,刚中拒不执行。秦桧恼羞成怒,加罪免官,流放桂阳军,再徙广东封州,卒。秦桧死,诏复资政殿大学士衔,谥忠愍。著有《周易窥余》、《北山集》、《西进道里记》、《经史专音》、《论语解》、《孟子解》、《春秋九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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