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兴,江苏省灌南县北陈集镇人,1918年4月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儿时在陈集村师塾读书,后在张店小学读书。1938年5月从家乡走出,参加灌云县抗日基干队和民族解放先锋队。193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八路军山东纵队陇海南进游击队第三团。1939年5月至1941年4月,历任八路军陇海南进支队三团八连任排长、八路军5纵队3支队8团警卫连政治指导员等。1941年5月至1945年5月,转任新四军4师9旅25团八连政治指导员、27团保卫股股长、营教导员等职。1948年1月至1950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第二纵队保卫科长,21军63师政治部保卫科长、63师188团政治处主任。1951年1月至1964年3月,任63师187、188团政委和63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63师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64年晋升为大校军衔。1964年4月至1968年4月,任61师政委,期间,部队于1967年3月奉调入陕,经各方协商,兰州军区批准,出任西安市革命委员会主任。1968年5月至1969年10月,任21军政治部主任。1969年11月至1979年1月,任21军副政委,1971年5月2日在西安市委六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西安市委第一书记;1975年12月奉命离开西安回部队工作。1979年2月至1985年1月,任兰州军区后勤部副政委、政委,并在此岗位上离职休养。孙长兴从一名热血青年成长为一名军级领导干部,战斗经历丰富,革命立场坚定,是我军发展历史上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革命者。
来源:灌南县委党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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