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泽夫(1872~1942),原名殿康,后改名润,字泽夫。爱国民主人士,烈士。盐城县(今盐都区秦南镇)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中秀才。光绪三十二年,考入南京宁属师范,钻研新学,接受新思想。宁师毕业后回盐城,创办沙沟小学,宣传革新思想,提倡剪发辫,反对妇女缠足。宣统二年(1910年),发起成立盐城西南乡自治会,团结有识之士,立志国民革命,成为盐城西南派首领。
民国元年(1912年),任国民党盐城支部负责人。他组织农民抗粮抗税,革除旧政,遭江北都督蒋雁行电令通缉。民国2年,盐阜一带盗匪猖獗,他任剿匪分局副办,清剿股匪,镇压匪首,人民称快。民国7年,宋出任盐城县劝学所长,致力于发展教育事业。“五四”运动爆发后,受新文化思潮影响,写了《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等文章,揭露北洋军阀罪行,宣传爱国思想,提倡白话文,推动盐阜区文化启蒙运动。民国13年,他在宋村创办亭湖中学,培养教育青年子弟。他拥护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九一八”事变后,他主张抗日,反对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写了许多杂文进行抨击。国民党政府对他非常仇视,多次明文通缉。陈毅称他是“苏北的鲁迅”。
“七七”卢沟桥事变后,宋泽夫出任盐城县同盟会会长,发动群众,宣传抗日。民国29年,新四军到达盐城后,他热忱迎接,欣然出任盐城县临时参议会会长,参加抗日民主政权建设。他与陈毅代军长一见如故,深信有了共产党中国才有希望。民国30年夏,日伪军扫荡苏北,建立据点,推行伪化。他毅然回到家乡宋村(离敌据点2里)任乡长,领导人民抗敌锄奸反伪化。他留书预嘱家人:“我被俘,不赎票;我遇害,不收尸”,表明誓死为国为民决心。民国31年3月18日,他被日伪军抓至秦南镇据点。日伪军审问他:“为什么帮助新四军?”他慷慨陈辞:“新四军纪律严明,秋毫无犯,救国救民,焉得不崇拜、信仰他们!”接着,他大骂日军侵略中国的罪恶行径,痛斥汉奸助纣为虐,是中华民族之败类。敌人恼羞成怒,严刑拷打,他顽强不屈,以-抗争。党组织带信给他,劝其保重身体,以便为国家民族效力,遂放弃-。4月8日,他被押往泰州,日军司令南部襄吉、伪行营主任臧卓施以软化政策,答应让其当盐城县长。他不为所动,说:“我不干,我儿子也不会干。”敌人无奈,将其押回盐城,软禁在亮月街“安民会”里,继续用高官厚禄引诱。敌人送钱,他拒不接受;送来伪苏北行营高等顾问聘书,他当即撕得粉碎。后经党和政府营救,脱离虎口。
宋泽夫回到根据地后,仍积极从事抗日工作,并忍着伤痛写了《被俘记》,整理了长诗《呆子吟》,揭露日本侵略军和汉奸的罪行。同年10月,他被选为盐阜区首届参议会副会长。不料,此时他已病势日重,遂移住杨庄疗养。病重期间,他叮嘱探视他的人:“一条路,跟着共产党。”弥留之际,仍击壁频呼:“抗日,杀汉奸。”12月10日下午4时病逝,终年70岁。1990年11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宋泽夫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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