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谟 (1906-1927),浙江象山人。五四运动时,年仅13岁的他就走上街头参加爱国活动,还担任了“象山学生联合会”设立的“仇货检查站”负责人。1925年参与筹划成立了象山各界“五卅”惨案外交后援会,领导群众斗争。10月,担任共青团象山支部组织委员。
1926年初,调到中共宁波地委工作。不久,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6月25日,担任中共宁波地委委员兼组织部主任。4月9日,蒋介石密令首先在宁波实行“清党”,大街上张贴着捉拿他的大幅标语。在严重的-面前,他勇挑革命重担,接任中共宁波地委书记,继续领导群众开展革命斗争。7月,继任省委组织部主任,整顿和恢复各县、市党的组织。8月,代理浙江省省委书记,根据“八七”会议精神制定了北起钱塘江、南至温州湾的《浙东暴-动计划》,成立浙东工农革命委员会作为暴-动指挥机关,任负责人,决定于11月28日以象山港、上虞为中心区举行全面暴-动。11月,他携带暴-动计划奔赴浙东、浙南各地,与各县党组织商量核定暴-动计划,布置暴-动工作。11月12日在温州秘密接头地点不幸被捕。敌人如获至宝,温州防守区司令亲自审讯,对其严刑逼供。面对酷刑,他铁骨铮铮,坚贞不屈。11月18日清晨,在温州紫福山麓刑场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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