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明(1903-1986)字汝启。灌云县界圩乡人。少时就读于灌云县第一、第二高等小学,后入省立十一中学、南京正谊中学读书。民国15年(1926)年任私立五三小学校长,因同情、支持革命,于16年被迫辞职。民国19年,任三星小学校长。民国21年,为掩护革命干部转移,再辞校长职务。民国22年,国民党灌云县党部书记长孙友仁,多次邀其出任四区区长,他坚辞不就。民国26年,全国抗战爆发,他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民国27年,任灌云县第四区民众抗日动员委员会主任委员,与马健中、武祥鲸等人组建了灌云四区抗日独立中队。民国28年,率部参加了八路军陇海南进支队第3团。民国29年,任灌云县抗日民主政府首任民政科长。民国30年,受中共党组织委派,去做国民党团长蒲开喜的-工作。民国32年,陈东明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兴集区、杨集区区长、灌东办事处主任等职。民国37年,调任淮海六分区后勤司令部油棉办事处主任,不久,任淮海专署卫生局副局长。建国后,陈东明任江苏沿海造林局副局长。1955年,因病回家乡休养,兼任江苏南云台林场场长。60年代初,他在病榻上呼吁在台的亲朋故友以民族大义为重,为台湾早日回归祖国出力。
1986年,陈东明病逝,当时新华社香港分社、江苏省委、连云港市委均发了唁电,以示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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