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田,男,汉族,江苏省盱眙县人,1956年10月出生于福建省大田县。1974年6月高中毕业后,先后在农村、工厂当过社员、工人,1976年12月应征入伍,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大学)法律系。1982年6月毕业后,获法学学士学位。先后在陆军29军85师254团和福州军区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等单位担任排长、审判员、干事等职务。1988年8月调入-法制局,现为-法制局正师职法制员,大校军衔。1984年11月加入中国法学会,曾担任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及计划部副部长,北京市军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任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199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法学系统先进个人。1999年被北京市法学会评为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同年还获中国法学会组织评选的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提名奖。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军品出口条例》、《 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装备条例》、《装备采购条例》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和审查工作,负责和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规汇编》、《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军事法分册》、《法学概论》(全军院校统编教材)、《军事法学》等书的审定和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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