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永成(1876~1936),字冠吾。滨海县东坎镇人。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在自己宅内自办义学,时有学生40多人。辛亥革命后,阜宁县知事聘其任县劝学所总董事兼视学。民国3年至5年(1914~1916年),任阜宁县教育经理处总董。民国5年至7年,当选为江苏省候补议员、议员,并任省水利协会会计员和工程处负责人。民国13年至16年,任-县知事。大革命后辞官隐居南京、-和故乡东坎,仍热心地方公益。
董永成任-县知事时,做事平和,审理案件勤于查访,开堂断案允许旁听,为民众赞扬。-东乡张氏兄弟因祖业界址不明,造成诉讼纠纷,原告、被告都在送礼花钱,历任知县搪塞了事,久拖不决。董永成到任接案后,青衣便帽,走访乡邻,查清事实。开堂时,他当场退还双方礼款,然后向双方晓以手足大义,告知久讼必然破家的道理,最后通过调解劝其平分,并当堂给以官契为证。张氏兄弟心悦诚服。董永成断案审慎,从不草率枉断。一天,镇上李二姑娘的姐姐、姐夫突然同时被害。李到衙门告状:对门王相公与其姐私通,夜间常攀窗入户奸宿,肯定是他所为。王到堂后拒不承认,大喊“冤枉”。经过董永成细致调查核实,发现王相公并无作案时间。凶手是通过窗下一个石狮子进出的,在石狮子身上还留有血迹。董永成决定开堂审案,以审石狮子上的血迹为突破口,终于找到凶手,免除了一桩冤案。全城百姓拍手赞誉。
民国16年,董永成辞官离任时,依然是两袖清风地提着上任带来的一只藤包告退。地方百姓十分留恋这位清官,曾自发地给他送了一块刻有“万民卒”的匾额,以彰其政绩和仁德。民国24年,是董永成虚龄60寿辰,江苏省省长韩国钧感其一生清廉,特书赠一副对联祝贺:“强项一官留清白,折腰五斗书楷模。”民国25年,董永成病故于家乡东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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