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振之(?~1945),又名谷金声。南京江宁人。汉奸。早年于南洋九镇随营学校毕业。民国9年(1920年),经陈汝良介绍到大丰垦殖公司保安团当兵。民国18年,升为排长。民国19年,大丰实业保安团编入通泰海启实业特务警察队,他任第三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不久升为“实警”第三大队大队长。民国24年,辞职去沪,与广生油厂的大商人合伙经商于上海、南通和今大丰、射阳等地。发迹后,又回新丰镇和大中镇,先后开设正东油坊、正太油坊,投股淮南纱厂、益昌花行、大中浴池,成为大中地区富商。民国27年,江苏省政府从镇江迁至苏北。省长韩德勤为扩充-实力,大肆收罗反动武装,谷振之旧部被收编为苏北沿海实业保安警察第三总队,他为总队长。民国29年10月,谷振之率其旧部编入苏中警卫团。次年夏,叛国投敌于日、伪军,被委为伪第二集团独立第一旅旅长。他烧杀抢掠,无所不为,经常指使吴瑛、王福山、叶步发、朱养怀、赵英等人率部下乡“扫荡”。他凭借权势,鱼肉百姓,占有良田1.02万亩,私寓190余间(含扬州境内)。民国32年农历十二月十五日,台北县(今大丰)独立团采取围攻打援战略,准备铲除这个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的汉奸。独立团先袭破新丰镇两河口的谷部碉堡,再火烧正东油坊,以吸引谷亲率大队从旅部(驻大中集)来新丰镇援救。拂晓,谷进入了伏击圈。经过一阵激烈枪战,谷丢下被击毙的10多具尸体,率余部仓皇西窜,侥幸漏网。两天后,谷为报“折兵”之仇,残酷地将同德乡乡长蒋伯萱杀害。民国34年,大丰、新丰敌据点的日军已全部撤离,谷军却拒不投降。9月13日,新四军苏中军区主力部队特务二团等部,在管文蔚司令员、吉洛(姬鹏飞)政委、分区张震东司令员的指挥下,对大中、新丰地区之敌发起总攻。经过一天激战,新四军攻入伪旅部。谷自知末日来临,跑进监狱亲手打死6个关押人员以后,以短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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