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旸少年聪慧,曾随父亲任职广州。刘大夏读了他写的文章后称赞道:“此儿今后一定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弘治十一年(1458),景旸考中乡试举人。正德三年(1508)会试考中第三十四名,殿试夺得第二名,授翰林编修。当时宦官刘瑾把持朝政,倚仗权势,排挤打击朝中正直大臣,朝中大小官吏见到刘瑾都毕恭毕敬,连大气都不敢喘,只有景旸等少数几位翰林不去依附,但也不可能有所作为。为此景旸心中十分惭愧,曾写了一篇名为《自罚》的文章,深刻地检讨自己“虽职天子近侍,在古六太之列,然史局不责以史事,经帷不责以进讲,既不得成启沃开导之益,与磨研编削之功,而退复不束修自励,而恬享大官之赐,美服而安坐,于心能自宁乎?”
景旸后为经筵讲官,每次进讲,必“越宿斋沐,觊有所感悟。”九年后,景旸出任为北京国子监司业,以他的资格,本当晋升翰林侍读,但梁储说:“成均士子师范,非君不可。”因而被留在国子监,六馆诸生人人从心里得到了一位可值得尊敬的老师。景旸以母亲年老需要侍俸为由,请便养左春坊。正德十三年(1518)八月,改景旸为左中允,官南京国子监司业事。当时南方士子为考取功名竞相奔走,寻找捷径。景旸凡遇请托,一概谢绝,士风得到纠正。但景旸对于上门求学的人从不拒绝,每每耐心讲解,寒暑不辍。负责典簿的-,见他清贫,在给他送俸禄时,私下里多给了他一些禄米。景旸得知后,全部归还,并训斥典簿官说:“我虽贫困,但你也不能败坏我的名声啊。”典簿十分羞愧地走了。
景旸对母亲十分孝顺,母亲双目失明后,他用了近万种药方为母亲治病,也不见好转,便每天早晚为母亲祈祷,忽然一日,母亲双目炯然一片光明。人们都说这是景旸的至孝之心感动了上天的结果。景旸的姐姐早年守寡,与母亲同居,景旸为她的子女承办了所有的婚嫁之事,使他们都能自食其力。景旸有一个好朋友张贡,看中了景旸的女儿,想结成亲家。可还没下聘礼定婚,张贡竟去世了。景旸痛哭着说:“我与张家这门亲事虽没正式行聘礼,但我们都在心里许下了,我怎能背叛朋友呢?”于是,将张贡的儿子唤来,把自己的女儿许给了他。
景旸为官特别清廉简约,与做官之前没什么两样。每次升监,他都骑一头瘦弱不堪的母牛,慢慢悠悠地迈着小步,旁人看见都觉得很难堪,可景旸却丝毫不在意。
景旸是明朝书法家,工行书,尤善小篆,颇具风骨。人们以能收藏他的作品为荣。景旸为文以意境取胜,作诗“萧散有致。”曾言:“词贵达,若以摹拟为工,按古人之足迹,尺尺寸寸,务求有似,何以达吾意哉”。与同乡蒋山卿、赵鹤、朱应登并称“江北四子”。
正德十二年(1517),景旸的母亲去世。景旸辞去官职,在家守孝。嘉靖二年(1523),守孝期满,在返京复职途中,染病身亡,终年49岁。
著有《前溪集》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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