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1903~1978),又名吴羽仙。民国12 年夏,在芜湖补习班学习时,由薛卓汉介绍加入共青团。同年秋,在上海大学读书期间,由-介绍与吴霆、吴震一起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13 年夏,同黄天伯、胡萍舟、吴震等回凤台创办淮上中学补习社,积极宣传马列主义,进行革命活动。次年夏,回上海大学。民国19 年,吴云回凤台继续从事党的工作,先后任中共凤台县委书记、县委委员等职。民国22 年10 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后自首叛变。次年,任国民党中统寿县调查室肃反专员助理、中统宣城地区肃反专员(未到职)。民国24 年在南京中统举办的盐务训练班受训,结业后,任浙东盐务监察。民国32 年回家乡白塘庙自筹资金办学教书。民国35 年10 月,中共涡怀工委成立,工委机关设在凤台县白塘庙,吴云为党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由工委书记崔剑晓介绍,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36 年11 月任凤台县副县长。1952 年调淮南师范任教。1953 年至1960 年间,因历史问题被开除党籍,管制劳动,划为 ,叛刑15 年。1973 年出狱,1978年12 月在合肥死于车祸。后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等分别对吴云作出撤销原判,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错划 负责改正;撤销管制处分;恢复人民教师资格等决定。1987 年省委组织部恢复其1946 年10 月重新入党的党籍和副县长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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