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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章 [公元1103年-1182年]

时间:2020-08-24 衢州浏览量:515

刘章(1103—1182),字文孺,龙游人。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状元,授镇江军签判。后入京任秘书省正字、秘书郎兼普安、恩平两王府教授、著作佐郎等职。事王府四年,专以经义文学启迪掖导,为孝宗赏识。时秦桧专权,嫌章不附己,外调筠州任副职。桧死,召回京师,任司封员外郎,检详枢密院文字兼玉牒检讨官,升秘书少监起居郎,充贺金国生辰使,代理工部侍郎。因胥吏诬告,侍御史朱倬弹劾,改提举台州崇道观。孝宗即位,先后任礼部侍郎、礼部尚书,兼给事中等职。任内奏请禁止淫祀,删去《三朝史》中道、释、符瑞志,以为不合春秋褒贬笔法。
行事慎微,生活俭朴,待人厚道,人称长者。尝言:“书生无他长,惟菲俭自度。晏婴一狐裘三十年,人以为难,臣以为易。”上为之赞叹,亲赐翰墨,以安其职,而仍力求告归。准以显谟阁学士俸禄在家休养。淳熙初,授端明殿学士,赐银绢四百匹。四年(1177),以资政殿学士告老。卒赠光禄大夫,谥靖文,葬龙游县寺下村旁大庵山,今墓虽湮没,人犹称状元坟。有文名,因不满王充《刺孟》、柳子厚《非国语》而作《刺刺孟》、《非非国语》。又著有《补过斋拙稿》。
刘章少年时,聪颖异于常人,每日诵读数千文字。乙丑科殿试,考官原定他在第三等之中,高宗亲擢为第一。中状元后,任镇东军签判。不久,入为秘书省正字。绍兴十六年(1146),迁秘书省兼普安、恩平两王府教授。执教四年中,专以经义文学启迪教导,自此受知于孝宗。
秦桧专权,恨刘章不依附自己,将其赶出朝廷,任职筠州。秦桧死,朝廷召他为司封员外郎,擢秘书省少监,起居郎。出使金国回来后,代理工部侍郎、兼吏部。刚到任,即遭御史-,贬为崇道观提举,举朝为之惋惜。起居郎王佐为其言冤,亦遭贬谪。重新起用后,刘章任信州知州。
孝宗即位(1163),刘章知漳州,任秘阁修撰,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兼侍读后,被拜为礼部侍郎。朝廷商讨经略中原,孝宗夜问刘章:“闻卿监中有笑朕者?”刘章从容回答:“圣主所为,人焉取笑,若议论不同或有之。”使孝宗疑虑顿释。淳熙四年(1176),刘章上表告老,以资政殿学士身份致仕,不久病逝于家中,享年80岁。朝廷追赠光禄大夫,谥靖文。
刘章体貌魁硕,出入两朝,以周密自守,从未泄露过宫禁机密,且生活俭朴,曾对孝宗言:“晏婴一狐裘三十年不易,人以为难,臣以为易。”为时人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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