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椿(1905—1927),原名熙,祖籍南京,出生于安吉县城(今安城镇)南门外。早年就读于东吴大学附中(今湖州二中),受五四运动影响,公开进行“人人平等”、“平均地权”、“打倒土豪劣绅”和“铲除-污吏”的宣传。回乡组织安吉青年会,后扩组为湖州青年社,团结进步青年,进行爱国活动。1924年秋,考入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积极拥护孙中山提出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1925年5月,投身“五卅”反帝-,上街-,张贴标语,支援工人斗争,被南京路老闸捕房逮捕。出狱后,继续组织宣传队上街宣传,揭露五卅惨案内幕。时上海大学同学称其为五卅惨案中杀出来的勇士。国民党左派吸收其入党。下半年南下广州,被分配在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工作。1926年冬,陈果夫派王宇椿等以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特派员身份,到浙江工作。先后在吴兴县和湖属其他几个县组建了以中共党员和国民党左派为核心的国民党县党部。1927年春,国民党 张静江等在杭州密谋策划-活动,王宇椿获悉后,即向中共党员、国民党浙江省常务委员宣中华通报,商讨对策,拟就“艳”电,提请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执监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各地党部,并在浙江《民国日报》、《浙江民报》上公开发表,揭露国民党 -阴谋,引起了反对派的仇视。四一二-政变后在安吉被捕,三天后解送杭州,7月24日凌晨被秘密杀害。1958年中央人民政府追认王宇椿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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