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以枋,男,汉族,1907年11月17日生,浙江平湖人。1957年3月加入民革。192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土木工程学士学位。1928年3月入杭州市工务局工作。同年9月任江苏省建设厅技佐、技士。1930年进上海特别市工务局工作。1933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公路处副总工程师,兼任技士、督察工程师。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澜沧江、怒江赶建项目技术指导,川滇西路工务局副局长、川康公路管理局副局长。1946年任上海工务局沟渠处处长,并兼任复旦大学土木系桥梁学教授。1947年2月赴美国考察公路、市政工程。回国后,任上海工务局道路处处长。上海解放前夕就任工务局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务局副局长。1955年任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局长,兼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院长。1958年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局长、总工程师。1978年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总工程师。1982年任上海市基本建设委员会顾问。任上海市人大第二、三、四、五届代表,第七届常委,上海市政协第三、四届委员,第二、五届常委,第六、七、八届副主席,民革上海市委第二届委员,第三、四届常委,五、六届副主委,七、八、九届主委,民革中央五、六、七届委员,八届监察委员会常委。全国政协第五届委员,第六、七届常委。1998年1月7日在上海逝世,终年9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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