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国(?~1090),初名傅,字平仲,长兴人,幼年警敏,从学安定先生胡瑗。宋元丰八年(1089)进士,任通州司户参军。泰州沿海一带干旱,定国主张以函管引水,经争执,终委定国主持其事,置函二十余所,在任为民伸救赈恤,生平尚气节,人有过,必面拆之:持身则廉介有守,不妄取予,有人被乡豪所诬,几至收监,因定国辩诬而免于事,此人夜携白金以谢,定国说:“我以义免汝于难,何遽辄污我耶?”那人愧谢不是而云,家乡有平辽、尚吴二渎及李氏埭,久废不修,常犯水灾,定国率乡人浚筑,又架石梁以便行走,人号“刘公桥”,元祐五年(1090)卒,赠太子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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