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传鼎(1905-1929年),字延祚,阜阳城人。民国4年(1915)年,入安徽省立第三师范附属小学读书,民国9年(1920年)入南京中英中学读书,民国12年(1923)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南京创办《新阜阳》杂志。民国13年(1924年),入大厦大学学习,参加了“五卅”运动。回阜阳后,同张子珍等筹建中共阜阳小组,开办“淮颍书局”,宣传马克思主义。民国16年(1927年),被选为中共阜阳县委委员,担任国共合作时期的临时县党部执行委员兼宣传部长。民国17年(1928年),参与领导了“四·九”起义。“四·九”起义失败后,他抖擞精神,重建了中共阜阳城关临时区委,举办青年读书会。民国18年(1929年),他给友人的书信被国民党当局发觉,被捕,解送安庆饮马塘看守所。在狱中,他同弟弟周传业(另有传)打伤2名狱警,安徽省主席陈词元恼羞成怒,给加上“-劫狱”罪名,于10月19日将他同弟弟一起 杀在安庆北门外,时年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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