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劲草(1917—2010)
男,高级农艺师,安徽省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总干事。城关镇刘响场村人,十五岁考入阜阳三中,十八岁赴南京读高中。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时,因走上街头,呼吁抗日,-,被学校除名。1939年,考入西北农学院,毕业论文《小麦蛋白质之研究》,获金陵大学农学院费氏奖学金。毕业后在陕西农业改进所大荔农场当技佐兼小麦辅导员。1944年,回到阜阳,进行棉花种植试验,后因日军进犯,试验田被毁。
1949年9月,在淮南煤矿教师进修班学习后参加革命工作。当年,安徽大雨成灾,他撰写《皖北水旱灾害问题的研究》一文,刊于《皖北日报》,受到皖北行署主任宋日昌邀请,破格加入由省、市、地委书记组成的水利委员会。水灾造成淮北大豆严重歉收,从东北调进一亿多斤大豆作副食品原料。此豆颗粒饱满,有人建议留作种子。而他撰文《对解决皖北大豆种子的几点建议》,阐述了东北大豆乃短日照作物,对光照极为敏感,此豆如在皖播种,将不能结荚。《人民日报》全文刊登,《皖北日报》转载,两报都加了编者按。皖北行署立即发出通告,严禁用东北大豆作种,避免了一场巨大的损失。
50年代初,“豌豆象”为害严重。他用5年时间,主持消灭“豌豆象”的试验,把80%的豌豆受害率,降至基本不受害。而且,一次大面积的防治,效果可持续10年。研究成果,写成专著。
1959年10月,王劲草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历任皖北区农业试验总场工程师兼副场长,安徽省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安徽省农业厅副厅长,安徽省农科院院长兼安徽省农学院副院长,安徽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安徽省人大农业经济工作委员会顾问等职。从1957年至1965年,他先后撰写《全局着眼全面增产》《掌握自然规律提高领导水平》《农业科学研究如何为农业生产服务》等多篇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文章,分别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安徽日报》发表。《农业八字宪法的辩证关系》一文在《光明日报》刊出后,多家报刊转载,《天津报》还设专栏讨论。王劲草曾任第五、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至第七届安徽省人大代表。著有《小麦生产技术讲话》《谈谈小麦增产办法》《农业三改中几个问题的探究》《农业生产辩证法》《消灭豌豆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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