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钟秀(1871~1951),字蔚峰(亦作味芬),来安县城人。18岁时即设私塾,亲任教师。25岁中秀才,入黌学;28岁升为廪生。36岁时考取己酉科拔贡,故地方人称其为余拔贡。1907年,他担任了来安县文庙奉祀官,主持孔庙和关岳庙的祭祀活动。
1908年,余钟秀被安徽省选送北京朝考,因文章特优,被委任为安徽省劝学所(今安徽大学前身)所长。后因徐锡麟、秋瑾一案在省城发生,清廷大肆捕人,他恐遭株连,弃职隐居乡间。民国初年,他回到来安县任第一高等小学(今实验小学前身)教员。1921年,本县整顿慈善事业,地方民众推选他担任育婴堂堂长,主持孤儿的收容教养工作。他先教孤儿们读书写字,而后让他们学习手工业技术。这些孤儿长大成人后,均能进入社会从事生产劳动。1927年,他担任了教育局讲演所所长。该讲演所设址于县商会,以推行民众教育为宗旨,每到一、五、八逢集之日,便向民众讲述遵守道德规范和了解时事、学习文化的重要性。
余钟秀一生清贫自守、身教服人,为培育人才勤劳不辍,深受民众爱戴。他擅长写作,除著有《庆余堂文稿》、《拔贡及朝考殊卷》、《课荪草》等书外,还撰有大量的诗词和对联;这些诗文在日本侵略军侵占来安时全部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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