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安(1945-1968),肥东响导乡张南生产队人。年幼家贫常以乞讨为生。张于1963年春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担任保管员,曾多次立功受嘉奖。1968年,张退伍后,回家乡务农。同年4月5日中午11点,张发现两里之外的公社所在地失火,便立即赶到现场。此时,凶猛的大火正由屋内向两端蔓延。为切断火路,张奋不顾身地爬上屋顶,并指挥其他人一起切断火路。烈火烧着了张的衣服、鞋子,张仍坚持扑打火苗,终将火路切断。然而,此时大风又在东边房屋卷起了火龙,张赶忙冲向东边屋顶,扑向火口,拼命掀草灭火。因张所在房屋大梁被大火烧断,张永安不幸掉进火海,被大火夺去了生命。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8月18日追认张永安为中共党员和烈士,并号召全省人民向张永安学习。(合肥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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