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学禄(1907—1933),男,安徽霍山人,参加国民革命,后任赤卫队指导员、团长、皖西北道区军事委员等职,革命烈士。
出生于医生世家。13岁时入学,共读8年私塾,有一定的文化修养。1927年3月曾参加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三军第一师第三旅驻霍运输队工作,后随-战六安、霍邱、寿县、安庆、湖北等地。8月回乡积极开展革命工作。1927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夏,参加刘淠西在挑源河老人洼召开的秘密会议,成立西乡特别支部。他在特支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挑源河农民群众,打土豪、斗劣绅,开展抗租、抗捐、抗税和扒粮斗争,并取得了斗争的胜利。为了筹建革命武装,他发动赤卫队用“帖票”的方式,向地主要钱、要粮、要0。1929年12月26日晚,他在挑源河程家花屋聚众开会,公开宣布成立农民协会和赤卫队,并宣布挑源河暴-动开始,当晚在蔡家山打了熊家大土豪,捉了劣绅熊士灿,没收了快 9支和一些 ,武装了赤卫队。紧接着打击了刘长林、刘少林、刘长舫、程为之、程为贤、程理论、程理福等大地主豪绅,没收其全部财产,赶跑了小堰口的民团,协助扁担队砸掉了落儿岭的盐店,处死了罪大恶极的土顽扬老八、汪学华。1930年春,受党组织的派遣到霍山六区任游击队队长。1931年又回到挑源河任地方游击队长,后任赤卫队指导员、团长、皖西北道区军事委员等职。1932年红四方面军向西转移,他因身患疾病,隐藏在家,被同族兄弟告密,遂以“勾结红匪进行抢劫”的罪名,将他逮捕入狱。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和威胁利诱,他英勇顽强,坚贞不屈。于1933年1月7日,被敌人杀害于霍山西门外。
标签: 中国 | 安徽 六安 | 霍山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