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景三(1904—1951),景宁北溪乡(今东坑镇)大张坑村人。畲族。自幼勤劳耕作,上山打猎。1942年,中共青(田)景(宁)丽(水)中心县委在景宁县东坑区开辟工作时,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因叛徒出卖,党组织受破坏,坚持在畲乡开展斗争,发展党组织。1946年,组织武装民兵队,站岗放哨,侦察敌情,破坏电讯设施,切断敌人通讯联络,配合游击队打击敌人。1949年3月,配合游击队攻打景宁、文成两县交界的梅岐炮台,迫使敌军撤离据点。同年5月,带领民兵追击国民党溃退败兵,缴获机 一挺、 12支。5月12日,配合游击队解放景宁县城。1950年,带领村民兵队,配合部队歼灭刘志昌股匪,丽水军分区奖给“剿匪模范民兵队”锦旗。解放后历任村党支部书记、乡总支书记、乡长等职,当选为县第一、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副主席。1951年8月正准备去参加全国民兵模范代表大会和国庆观礼时,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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