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继祖,字述之,兴国(今属江西)人。
孝宗乾道五年(1169年)进士。知当阳县。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除校书郎,追论程颐为伪学,迁监察御史。是年十二月,在韩侂胄支持下,沈继祖联合监察御史胡紘弹劾朱熹,论「不孝其亲」、「不敬於君」、「不忠於国」、「玩侮朝廷」、「哭吊汝愚」、「为害风教」等六大罪,第六条又有“诱引尼姑以为宠妾”,“家妇不夫而孕”之言;还主张斩熹之首,以绝朱学,而史称「庆元党案」。朱熹赶忙上 书:“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并表示“深省昨非,细寻今是”。
有《栀林集》,已佚。沈继祖之诗,曾收入《永乐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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