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华友,1910年出生,江西省兴国县南坑乡富兴村人。192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初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2月转入中国共产党。
(一)
1928年,肖华友参加少年先锋队和儿童团。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肖华友历任副班长、班长、连指导员兼党支部书记、团特派员、师特派员、军特派员。
(二)
抗日战争时期,肖华友历任八路军120师359旅718团2营特派员、警备1团锄奸科科长兼教导队政委、延安留守兵团1科科长、陕甘宁晋绥联防-备3旅锄奸科科长、警备3旅政治部代主任。
(三)
解放战争时期,肖华友历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锄奸部副部长兼军法处处长、第4支队支队长兼政委、第一野战军保卫部副部长兼军法处处长兼俘虏军官教导团负责人、西北军区保卫部副部长兼军法处处长兼归俘教导大队大队长兼政委。
(四)
1949年12月,肖华友调回第一野战军,到国民党起义部队第79军任军代表。后任西南军区军法处副处长、处长、昆明军区军事法院院长。
1960年,肖华友进入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同年定为副军级,行政九级。
1965年8月,肖华友转业,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72年10月,肖华友被错误处理退休,回到江西。
1978年5月,肖华友经落实政策后,到云南省委-部任副部长。
1979年,肖华友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3年,肖华友任云南省委顾问委员会常委。
1984年11月,肖华友离职休养。
肖华友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91年5月2日,肖华友因病在昆明逝世,享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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