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峰,男,汉族,1915年生,河北景县人。1935年在天津师范学校学习,1937年在家乡积极参加抗日救亡的进步活动,1938年入延安抗大学习。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八路军总政治部联络部、宣传部干事,八路军驻二战区司令部办事处秘书,中央军委办公厅副处长,冀热辽军区司令部秘书。1946年到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工作,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方面交通处秘书、大同特别小组代表,中共中央外事组科长。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中央办公厅人事处处长,中直机关党委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办公厅副主任,商洛专署副专员,粉碎“-”以后,得以平反。先后任甘肃省燃化局副局长、煤炭管理局局长,中组部副秘书长、顾问,中直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长、顾问。是中共八大代表、第六届、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因病于2000年9月2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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