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海秀,男,汉族,1916年生,河北景县王谦寺乡牟家榆林村人。1937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冀南军区分区独立大队政治委员、分区司令员,冀鲁豫军区第五军分区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曾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2纵队第5旅副旅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副师长。1949年12月,国民党军七十二军在宜宾起义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七十二军军代表兼副军长。1950年起,历任自贡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工业部副部长、省基本建设部副部长、自贡市委第―书记、1959年9月至1960年7月任中共四川省泸州地委书记。1959年7月至1963年12月兼任四川省化工厅厅长。1960年7月至1967年1月任宜宾地委第一书记。1960年7月至1963年3月兼任宜宾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60年5月至1967年8月兼任军分区政委.文革”初期,受刘结挺、张西挺一伙破孩。“文革”后期,历任内江地委第一书记、四川省轻工业局党委书记、中共四川省万县地委第一书记。1979年1月起任省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12月起任四川省副省长。1981年5月调任浙江省副省长,1988年12月任中共浙江省顾问委员会常委。是中共浙江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1995年5月22日在成都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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