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民,1916年2月出生,江西省吉水县人。1930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
1930年6月,夏新民参加革命工作。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夏新民历任红军总司令部交通队战士、电话员、青年干事、红1军团保卫科科员、特别支队特派员、红1军团4师12团特派员、1师1团特派员。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一至五次反“围剿”作战、长征。
(二)
抗日战争时期,夏新民历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员、八路军总政治部巡视员、总后勤部巡视员、中央军委战地考察团团员、山西新军特务团代主任、延安军政学院学员、军委秘书厅总务处协理员、延安西北公学组织科长、中央情报部第三室机要秘书、军委作战部一局作战参谋、副科长、警备1旅2团副参谋长。
(三)
解放战争时期,夏新民历任冀热辽军区特务团政委、军区司令部作战科长、热河乌丹第22军分区参谋长、热河独立3师参谋长、独立33师参谋长、第四野战军第48军144师参谋长、161师副师长兼参谋长。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
(四)
新中国成立后,夏新民负责组建了江西抚州军分区并担任司令员,参加并指挥了江西的数次剿匪战斗。后任南京军事学院学员、广东公安第11师师长、海军航空第5师师长、海军第一航空学校学员、长山要塞区参谋长、山东省军区荷泽军分区司令员、省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员、顾问。
1982年5月,夏新民离职休养,享受正军职待遇。
夏新民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2008年9月12日22时10分,夏新民因病在济南逝世,享年9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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