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泰,又名晓光,东岩。民国7年(1918年)生于山东省临沭第一区西山前农家。初中文化。民国32年8月在家乡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参加工作。
1951年4月,他随南下服务团到福建,参加土改工作,同年7月调至明溪。先后任明溪县第三区区委书记、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工交部长、农业局长、雪峰公社-、明溪县副县长等职。
张福泰,一贯生活艰苦朴素,长年穿一套深兰色衣裤,着草鞋,毫无官架子,保持劳动人民本色,农民尊称他“草鞋书记”。同事十分敬佩他吃苦耐劳的精神。
1961年,国家困难时期,社员每月口粮定量10多天就吃完了,经常无米下锅,靠野菜度日。当时任雪峰公社-的张福泰与社长商量,冒着“免职处分”的风险,将全社代粮库保管的25万多公斤谷子借给社员作口粮,社员避免挨饿,使春耕生产任务迅速完成。事后张福泰承担责任自我检查,承认错误。市领导不但不予追究,而且批准免还25万多公斤借粮。表扬张为社员办了一件好事。
1967年7月3日张福泰因病医治无效,与世长辞。时年4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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