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笙(1910~1950),本县芦岭朱坊人。十几岁就读于邵武汉美中学。抗日战争中曾到汉口接受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军训部战时干部训练团训练。后任过建阳县国民兵团团附,建宁县丰安乡乡长,县第二保安中队指导员等。建宁解放前夕,何与城内几位青年组织“青年联谊社”,参加迎接解放建宁的活动。1949年10月24日,何笙去黎川樟村与人民解放军联系解放建宁事宜。抚州军分区领导指示何回建宁动员国民党地方武装自动放下武器,争取和平解放建宁。何返回建宁,谈判失败,又前往樟村汇报。26日,抚州军分区一支部队进入建宁。11月6日,人民解放军四野部队奉命撤回江西,何已公开活动,不宜留下,也随部队撤走。1950年1月底,抚州军分区与南平军分区商定同时进军建宁,何随军返回。
1950年2月15日,何接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英贤交待的劝降土匪十八支队的任务。19日(农历正月初三),何动身去黄坊。先到安寅,找到与十八支队一位连长有过交往的吴某,一同去寻找十八支队。行至安寅上高村与朱坊之间的陶家山,碰上庆安乡一股土匪,2人躲避不及,被土匪捉住。得知何在做分化瓦解土匪工作,便将何、吴勒死。何一去不返,不少人怀疑他随匪入伙了。
事隔2年多,2具骸骨被偶然发现。县人民政府派人验看,初步认定为何、吴遗骸。“镇反”运动中,参与杀害何、吴的凶手在县-交代了杀害何、吴罪行。至此,何失踪-大白。1987年,县民政局向上呈报何的事迹。1989年,省人民政府正式追认何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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