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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祖 [公元1600年-1643年]

时间:2020-08-24 三明市浏览量:313

罗明祖(1600~1643年),字宣明,号纹山,永安贡川人,生于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幼年好学,有时没有油灯照明,他就到古庙的灯火旁读书。明崇祯四年(1631年)考中进士,出任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县)知县。按旧例,每年送给知县的“市利”达“万金”。罗明祖上任后,即革除这一“旧例”,自动放弃这笔额外收入。有人劝他说:应当按旧例收钱遗给子孙做遗产。罗明祖说:“不能拿民脂民膏遗给子孙。我只拿清白二字遗留给子孙就可以了。”
华亭县的一些富户,或有子弟在朝廷当官,或与朝廷官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拖欠的赋税很多,而无人敢问。当时上司要求旧赋、新赋、预赋“三征并催”。罗明祖不回避这个难题,敢于从有权势的大户开始催征赋税,使他们的气焰稍为收敛,表面上没有人敢抗拒纳税,但暗地却对罗明祖进行诽谤攻击,阴谋把罗明祖挤走。后来,乘罗明祖因母亲去世回家守孝之际,竟串通上司,将上海县拖欠的赋税移到华亭县,又以华亭县未完成督催赋税任务为借口,下令罗明祖停发薪俸半年。待他守孝期满时,又将他调到繁昌县任知县。
繁昌县(今属安徽省)地处南北要冲,本来没有城墙。巡按提出要筑城,罗明祖从爱惜民力出发,向上报告:繁昌镇居民不足一千家,筑城又很不方便,最好利用山头作为关口,连关为城,这样可以事半功倍。巡按不同意罗明祖的意见,即下令动工筑城,同时又要训练乡兵。罗明祖又上报:把乡兵集中起来训练,与“家战人守”之说相违背,当前筑城是大劳役,乡兵训练又是大劳役、民众劳役负担过重,就会发生变乱。巡按不但不听,反以违抗巡按命令,耽误筑城为由,免去罗明祖的知县职务,把他调到浙江布政司待命消磨时光。后来又任命他为萧山县知县。他到萧山一个月,就督工修筑江堤500丈,免除了这一带的水患灾害,深受人民拥护。不料只因未去郊外迎接一过境的上司而获咎,不久即被调离萧山,到当时的农民战争前线,任襄阳县知县。
罗明祖日夜兼程,赶到襄阳,而在那里镇压农民起义的兵部尚书总理熊文灿,竟说罗明祖没有按期限到任,给他降级处分。后来,朝廷又另派兵部尚书杨嗣昌来襄阳督师与张献忠农民军作战。杨提出要加派“剿饷”,仅襄阳一个县就分派“练饷”银六千五百四十余两。罗明祖认为这样做无异要迫使老百姓做强盗,即呈文上报:“襄阳人民苦于战祸,人民十存一二,田亩十种三四,剩下的又要出夫马徭役,今夏又有蝗虫、洪水灾害,正在希望皇上能免五年钱粮,以便让黎民苟延残喘,不料现在竟额外增加苛税,人民必然死亡逃散,否则就只好去当盗贼。”他概括杨嗣昌作法是“驱民为贼”。杨嗣昌对罗明祖的报告难以容忍,以罗明祖“运饷违误”为由将其撤职查办,令他在襄阳等候处理。襄阳的藩王知道罗明祖有学问,聘请他当家庭教师。罗明祖对家人说:“襄阳必败,我不能在此等死。”他向藩王辞聘不教,避到城外居住,以教家人削竹编箕为业。不久,襄阳城果然被农民军攻破,早已被罢官的罗明祖就趁机回到贡川居家,于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病逝,年仅44岁。遗有著作《纹山全集》18卷、《评书》’1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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