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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国华 [公元1940年-1995年,革命烈士]

时间:2020-08-24 三明市浏览量:324

廖国华(1940.5-1995.7),将乐县人。1946-1959年,廖国华先后就读于将乐县古镛小学、初级中学和南平师范学校。1959年毕业后,他曾在县内18所山村小学任教,任教师、教导主任、校长等职,多次被县、乡评为先进教师。1986年,组织上安排廖国华负责将乐县的文博工作。
从调进文物部门第一天起,廖国华就以高度的使命感立下了“人在文物在,我与文物共存亡”的誓言。他担任副馆长、主持全面工作后,为了严防各种事故发生,他制定了制度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的24小时值班制度,在当时技防、物防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努力加强人防,不使犯罪分子作案企图得逞。博物馆人员少,他就带头值班,别人有事,他就主动顶班。在他进博物馆的9年时间里,每年除夕的夜班几乎是他独自“包揽”。
征集文物,弄清文物家底,是廖国华到博物馆后做的又一项重要工作。在任期间,他走遍了将乐的山山水水,做了大量的文物调查、鉴定、挖掘、陈列与修复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将乐文物家底基本摸清,馆藏文物增加近千件,其中国家级珍贵文物多达百余件,将乐也因此成为名列三明地区前茅的文物大县。
1992年底,中科院在玉华洞附近的岩仔洞发现了10万年前的化石点。经中科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科技部主任刘玉柱和著名人体骨骼专家黄兴仁鉴定,这个洞穴的动物有36种,是华南动物种群最齐全的一个遗址。参加实地考察的廖国华,听到专家的结论,欣喜万分。他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请县政府在岩仔洞修建了一个华东地区第二、福建第一的洞穴博物馆,使沉睡了数十万年的珍贵一批文物得到进一步开发与利用。
从事过文博工作的人,都深知文物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都会加倍努力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挖掘、整理工作,廖国华也不列外。在博物馆工作的9年间,他为将乐文博事业的发展呕心沥血,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工作,还做了别人认定难以做到的工作。为了给将乐的文博事业争取一个活动空间,他在没钱建新馆的情况下,竭力建议利用宋代理学家杨时后裔建的贞洁坊来办县博物馆,并得到县领导的大力支持。此后,便采取能抠就抠、能省就省的办法,仅用3万元就将博物馆修葺一新,节约资金7万元,修馆质量还被省、市作为可复制的范本加以推广。
对于- 和非法贩卖的文物罪恶行径,廖国华更是深恶痛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1987年存放在县文物馆的一件国家二级文物被人- ,他坚决要立案侦破,此时,有人给他传话,暗示罪犯的父亲是一位老公安,要手下留情,被他断然回绝。在他的配合下,公安部门迅速破获了此案,罪犯杨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时他又四处寻觅,配合公安部门将窝赃犯郑某也捉拿归案。1988年有人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栖山圣水岩上的一组宋、元、明石刻造像敲毁,以掏取佛像上的黑宝石。他闻讯后立即登上海拔1600多米的现场,了解文物毁坏情况。当他走进石窟,见到造像被毁时,竟难过得掩面呜咽。当在石窟内发现还有3个小佛像的头像时,他便揣在怀里悄然下山。当路过一处陡峭岩石时,冷不防打了个趔趄,一个小佛像头抛向空中,廖国华不顾自身安危,迅速用手掌托住,佛像完好无缺,可他的手指却被砸变了形。1991年,将乐白莲乡两个案犯盗挖古墓,他即刻报案,要求逮捕案犯。案犯多次让人到廖国华家说情,哀求他不要说是文物或称该文物没有什么价值,均遭到他的严词拒绝。气急败坏的案犯便放出风声威胁恐吓他:“你要我坐牢,等我出来就让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廖国华没有被吓倒,依法将他们送进大牢。
1995年7月5日晚,廖国华在县博物馆值夜班,为保护文物与入馆- 的犯罪歹徒博斗中,身体被刺扎31刀,从口部到耳边被割出一大刀,右颈动脉被割断,心脏被扎2刀,肝、肺被扎烂,壮烈牺牲。案发后,经过认真清点,将乐县博物馆馆藏文物、标本安然无恙,无一受损,廖国华同志用鲜血和生命保住了国家文物的安全,谱写了一曲保卫国家文物的悲壮乐章,成为全国保卫国家文物而英勇牺牲的第一人。
尽管罪犯负案潜逃,但从现场留下大量痕迹看,廖国华与歹徒搏斗、周旋的场面十分清晰可辨。廖国华值勤的值班室电话、电铃、报警设备的电源均被切断,展厅门上一个木质的装饰物被撞击落地。文物展厅内地上、展橱玻璃上以及通往文物库房的走道上也都留下血迹、血印。恶性案件发生后,法医等清理廖国华的遗体时发现,这位坚强不屈的文物卫士的脸部、鼻梁、嘴上、耳旁、腹内一共中了31刀。
廖国华为保卫国家文物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而英勇献身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极大震动,产生广泛影响。将乐县召开隆重追悼大会,上千名干部群众参加追悼会,送葬队伍长达数里。国家文物局发来唁电,盛赞他“……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保卫了国家文物安全,他的死重于泰山。廖国华同志无愧是文物安全卫士,是我们文博战线全体工作者的学习榜样”,并授予他“文物卫士”光荣称号。省、市、县先后发出向廖国华同志学习的号召,《人民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文物报》、《福建文化报》用大幅版面详尽报道了廖国华的英雄事迹。1996年5月,福建省文化厅党组作出在全省文化系统开展学习廖国华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文化文物工作者学习廖国华热爱文化事业,艰苦创业,不畏- ,勇于牺牲,坚决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精神;6月,三明市人民政府作出追记廖国华二等功的表彰决定;7月,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追授廖国华“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1997年4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何少川在将乐考察期间,亲切慰问了廖国华的妻子和儿女。2009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廖国华“革命烈士”光荣称号,其遗属享受革命烈士遗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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