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昌言(1067~1127)】 何昌言字忠孺,宋时清水洲(村已废,故址即今砚溪镇虹桥)人。祖父育,故赠紫光禄大夫。父正彦,授河南右军巡判官,赠正义大夫。昌言自幼奋读,绍圣四年(1097)登进士一甲第一名,初授承事部鉴书,大观四年(1107),进给事中,充微猷阁待制,知应天府。昌言为政清廉,不事权贵。时蔡京专权,上下广布戚党,朝廷事无大小以其意独行,百官稍有冒犯则罗织罪名加害。昌言上疏奏其不端,被逐出应天府,贬知太平州。大观中期,三省台官屡谏蔡京罪行,赵佶皇帝亦不满其行为,但仅令其致仕。昌言上奏:“今蔡京罢相,并无事因,依朝廷体例,应通过门下省公布.使四方明白蔡之罪状”。遂获依从.上下称快。政和元年(1111),蔡京复用,昌言时与其相忤而不获重用。靖康元年(1126)因蔡京致仕,昌言方被授工部侍郎,兼太子詹事食邑五百户。不久,金兵破汴京.徽、钦二帝、太子、王孙宗室和朝廷职官被俘押金都,昌言因藏匿而幸免。建炎元年〔1127〕,赵构即位,诏令复职,时昌言愤国事成疾,遂呈表以辞,于四月二十七日卒,奉旨归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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