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敏,民国7年(1918年)出生于福安下白石。15岁入福安湖山小学就读。上初中时因父负债而辍学,旋进黄岐小学任教。
民国22年,福安正处于革命0。高敏遵照中共安德县委书记阮英平的指示,到福安下南区赤卫队从事宣传工作。不久后,国民党军队对福安苏区进行大规模“围剿”,高敏遂往福州隐蔽,后又至宁德溪口教私塾。民国26年国共合作抗日,他始回福安,经中共福安县委书记郭文焕介绍加入“民先队”。他先任福安民众夜校教员,后致力于福建省抗日民训工作,组织剧团,宣传抗日。同年底,他在文焕授意下考入福建省保安司令部干部军事训练班,到沙县梅列受训。军训班结业后,历任沙县抗敌自卫见习科员、抗战战地服务团导演干事、副队长及霞浦县政府科员、下白石大荷乡乡长、宁德民众馆艺术干事和黄岐乡乡长等职。其间,他曾于民国35年参加由陈波弟领导的福安“六三”大-,因未果而被捕。坚贞不屈,被判刑一年九个月,经保释出狱后潜往福州,过着流匿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敏曾任中共福安地委文工队导演、队长,1956年起任福安专区闽剧实验剧团团长。此间,他勤奋工作,精研业务,创作大型现代剧《迅雷》、大型古装戏《红莲歌》、中小型现代剧《茶乡的春天》、《烧天之火》等,排演歌剧《王贵与李香香》、《白毛女》、《王秀鸾》及京剧《打鱼杀家》、《快活林》,闽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彩虹万里》、《洞庭英雄》等,还导演过《团圆之后》。此外,他还编写过大量山歌、快板,并辅导业余剧团练唱,对福安专区剧团的艺术发展作出很大贡献,深获群众赞誉。
1960年,高敏因不慎溺水逝世于福州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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