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禹水(1912~1980年),深桥后林村人。出身贫苦农家,父早丧,母残疾,从小随母耕作维持生计。
1951年,沈禹水积极响应共产党“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带头组织全县第一个农业互助组,并获得农业大丰收,1952年被评为农业增产模范。是年秋后,县委为推动全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决定在后林村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总结经验推广全县。沈禹水积极配合县委工作组发动群众参加,1953年春被推选为该村农业社社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被选送参加全国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到朝鲜前线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
1954年,诏安连续干旱93天,沈禹水带领全体社员夜以继日坚持抗灾,不荒一分地,创重灾之年的丰收奇迹,充分体现了农业集体经营的优越性。是年,初级社发展为“按劳取酬”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沈禹水继续被选为社长。1955年被评为福建省劳动模范。1958年公社化,沈禹水任深桥公社副社长兼后林大队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始终坚持参加生产劳动和保持廉洁作风,深受群众赞扬。
沈禹水历任诏安县第一至五届县人大代表、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文革”前多次参加县、市、省及华东地区各级劳模会,受到周恩来总理亲切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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