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复隆,原姓阙,参加革命后改姓张。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出生于永定县湖雷乡增瑞村的一个贫苦农家。兄弟三人,他居长。复隆早年丧父,由祖父抚育成人。因家穷仅上一年私塾就在家牧牛帮干农活。16岁到县城当刨烟学徒。次年回本村烟丝厂当工人。1928年共产党人张鼎丞在金丰发动农民-,湖雷乡成立苏维埃政府,复隆参加了游击队,在本乡开展打土豪、废租废债、分田分地斗争。1929年春天,游击队改编为闽西红军。复隆先后为闽西红军青年团、明光团、永定独立团的战士、班长,转战闽西各地,参加了粉碎国民党军对苏区的“围剿”战斗。1934年10月,主力红军离开中央苏区进行长征后,复隆所在的光明独立团,在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等同志领导下留在闽西坚持游击战争。尽管国民党军和当地民团对游击队进行三番五次的“清剿”,并采取“移民并村”、“联保连坐”、“计口购粮”等非常措施,企图把游击队消灭掉,游击队处境困难,生活艰苦。复隆坚贞不渝,毫不动摇。1937年芦沟桥事变,抗日战争爆发,出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1938年闽西游击队编为新四军第二支队。复隆随支队从龙岩白土出发开赴抗日前线,转战苏、皖等地抗日战场。先后参加过淮南、鲁东、苏中、黄桥、草店、安风、铜山、鄂川等主要战斗。这时复隆已升任排长。他作战勇敢,先后负伤三次。在1940年的苏南铜山战斗和苏北草店战斗中,荣立三等功一次,受登报表扬一次。194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于身体负伤,不再适合留在前线战斗部队,复隆于1944年调至后勤机关工作。历任新四军一师供给部管理员,被服总厂警卫连连长,华东野战军后勤被服总厂收发组组长,后勤兵团被服仓库主任,华东海军弹药总库主任,厦门炮弹仓库主任等职。他服从组织分配,不管调到那里,都积极工作。1947年5月在华东后勤被服总厂工作时,又荣立战勤二等功一次。1953年3月转业地方工作,任上杭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副主任。1956年调任武平县副县长、中共武平县委常委。在任期间,他继续保持部队艰苦奋斗作风,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向损害人民利益的不良思想行为开展批评。1958年大炼钢铁,正值秋收季节,复隆下到凹杭,发现该村既无铁沙又无木炭,秋收季节迫人,因此他从实际出发,停止建高炉,将炼钢铁劳力转移到秋收。他还对推广插秧“越密越好”和虚报粮食产量的做法提出批评。因此在1959年“反右倾”中,受到批判斗争,下放东留公社苏湖大队劳动。因他多次负伤,身体衰弱,且年近花甲,无法坚持农村劳动,于1960年申请退休。1961年得到甄别纠正。复隆45岁才结婚,退休时7个儿女还在念书,爱人没有工作,一家9口人生活全靠他一个人的退休工资维持,尽管困难很大,但他经常教育家属说:“现在国家还不富裕,我们不能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物,要靠自己克服困难”。张复隆1969年9月病逝于武平,享年68岁。
1981年,武平县委对他在“反右倾”中所受的处理,给予彻底平反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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