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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时佐 [公元1448年-1537年]

时间:2020-08-24 福州市浏览量:286

郑时佐(1448~1537年)
郑时佐,字世卿,号约庵,闽县高湖乡(今福州郊区盖山镇高湖村)人,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生。
时佐25岁,以《春秋》领乡荐,值新制授南徐州(今江苏省丹徒县)学正,亲自程课,学风为之一新。不久擢两浙经藩。浙江藩臬张庆与时佐同乡,照顾时佐为盐政,让时佐藉盐政发财。时佐却刷弊饬法,毫不染法。以后张庆罪恶败露,时佐独因清白而未受牵连,反而升广东南雄府同知,在任内严禁夷商以宝物奇香贿赂当官者,于是海政肃清,百姓颂扬。
后时佐丁忧回乡,服后改授广西桂林同知,才一个多月,知府逝世,时佐摄印,清查耗金,经办人要把未上册的500余两送给时佐。时佐不受,全数入库。不久,丁内艰,囊空无物,只好变卖夫人的首饰回乡奔丧。服后再授汝宁府(在河南省)同知。正德六年(1511年),霸州刘六、刘七起义,汝宁首当其冲,但汝宁有时佐在,未曾被陷,朝廷赏银牌、彩币、金花、羊、酒,为时佐记功。不久汝宁水灾,百姓流离失所,时佐免除租税,于是百姓感恩戴德。
正德十二年(1517年),时佐辞官归里,有棠陵宪副方名豪、方名世到高湖拜访说:“公任有五马之荣归”,于是题匾“荣归”二字。嘉靖元年(1522年),进阶朝列大夫,秩从四品,易金增紫。嘉靖十六年(1537年)病逝,年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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