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必就
(1822~1895)
六都湖头人。家贫,父早逝,与兄必诚一起靠务农赠送母亲。兄有四子,负担甚重,必就决意不娶妻,并外出打工赚钱帮助兄嫂。后兄亡故,必就竭尽全力抚育诸侄成人,并先后为他们娶亲。母亲不爱与媳、孙一起过日子,必就只好另外租田耕种,另起炉灶侍奉母亲。十年后,母亲已年逾古稀,脚病不能行走,吃睡都在床上。此时必就也已50岁,右手关节疼痛,一年后右手肌肉萎缩,屈伸困难,耕作甚苦。而他母亲仍不肯与媳妇及孙辈一起过日子,全靠必就一人赡养。这样又过了十几年,必就侍奉母亲更加困难,每日除了供母亲饮食外,还要为她浆洗衣服,倒屎倒尿,抱扶卧起。族人知道必就度日艰难,对他稍有帮助,而必就总是说:“我尚能自给。”光绪十四年(1888),母寿91岁卒。必就因哀伤过度而病情加重,不能再从事耕作,侄辈家又赤贫,只好持篮行乞于族党。乡里人见到必就,无不同情他,给他食物。行乞七年后去世,年73岁。族中人皆为之叹息,称必就为“孝丐”。村中旅居外地的族人回到家乡,闻必就的事迹很受感动,多登坟吊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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