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文华
(1901~1971)
字实甫,号淑莲,省璜乡三新村人,生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少好学,民国13年(1924)福建政法专门学校毕业。民国14年,考取福建高等审判厅承审员,先后任过长汀县承审员、邵武县司法委员。民国16年,投考福建省行政官吏及格,任建宁县县长。不久复回司法界,先后在山东省聊城和江西省临川地方法院任侯补推事、推事。民国21年回闽后,又先后任闽侯地方法院检察官和长汀、建瓯地方法院推事兼院长。
民国25年(1936)6月,福州南台牛弓街合春茶行发生一起凶杀案,凶手系茶行老板杨文蒲长媳马狮(原名张惠珍)。马因与丈夫同往城内-输了,回家取款找不到锁匙而恼怒,一见婢女游月春便拳打脚踢,还命厨娘王厝协助把月春拖到隔壁房间,用绳子活活勒死。案发后,街巷舆论哗然。卢奉命查处此案,经深入调查和传讯有关人员,很快掌握了确凿罪证。讵料凶手拒不承认,还贿赂两位律师替其辩护。杨文蒲也极力为儿媳开脱,愿缴5000元保释金,准备让其逃亡上海。卢识破其阴谋,及时将案犯逮捕。经法庭开庭公审,在铁的事实面前,马狮供认不讳,定为“-罪”,判处无期徒刑。厨娘为同案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杨文蒲包庇袒护杀人凶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当时福州各报竞相报导卢铁面无私,执法如山,为死者伸冤的事迹。
卢生前亦善作画,尤擅画虎。50年代末,曾在本县东桥农业中学任教。1962年,任民办合龙华侨中学校长。1971年病卒,终年7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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