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芳,女,汉族,1962年6月生,安徽怀远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十二届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省委-部副部长(兼),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1978年9月至1981年8月在蚌埠师范学校英语专业学习,毕业后分配到蚌埠市朝阳一小任教;1984年4月起历任蚌埠市西市区文教局副局长、共青团蚌埠市委学少部部长;1986年6月任共青团蚌埠市委副书记(其间:1993年11月至1994年10月在共青团中央挂职锻炼;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5年6月任共青团蚌埠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95年10月任蚌埠市外办(侨办、旅游局)主任、党组书记;1997年10月任共青团安徽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2001年12月任省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2004年11月任巢湖市委副书记;2010年11月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省委-部副部长(兼)(其间:2013年9月兼任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第3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8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省委-部副部长(兼),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中共九届、十届省委委员。十一届省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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