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钦(1919~1968年),长乐首占乡洋尾下村人,生于民国8年(1919年)。11岁丧父,家境贫寒,13岁到福州临江楼澡堂当杂工。民国23年在福州鸭姆洲协记机械厂当学徒。民国28年为裕和轮船助理司机。民国29年因抗日战争轮船停航而失业。民国30年经人介绍到罗源同丰加工厂任司机。民国36年在罗源私营电灯厂任司机。1955年7月至1958年5月任地方国营罗源电厂副厂长。1958年5月任县农械厂副厂长。
郑于195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还担任罗源县农械厂党支部副书记,县总工会委员,县人民代表,中共罗源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县委委员等职。多次被评为厂、县、地、省先进工作者,并出席过省工交群英会。被誉为“罗源县十年不倒红旗”。
郑国钦于1958年在县委领导下,依靠职工群众,自力更生,创办农械厂,其后又为工厂的发展、壮大费尽心血。郑以厂为家,一心为公,长期宿厂搞保卫,1964年带领干部职工抗击14号台风,保护了机床设备。在管理工厂中精打细算,勤俭办厂,珍惜每一只螺母、每一片垫圈、每一条铁钉、每一滴机油,连因公出差也要两人睡一张普通床铺。对人对事敢抓敢管,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一心一意抓企业管理,在林彪、--集团煽动停工停产的日子里,坚持抓生产。在工作中发挥技术之长,忘我工作,儿子病危仍工作在机器旁,因公负伤仍继续劳作。同时他常利用假节日骑车深入山区、渔港登门为农渔民设计、安装、检修农机具,倍受群众称赞。
“文革”期间,郑国钦横遭摧残破孩,于1968年5月18日含冤去世,终年49岁。1978年12月27日中共罗源县委召开追悼大会,为郑国钦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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