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廷钦,字仲恭,号海门,闽县琅岐乡(今福州郊区琅岐镇上岐村)人。明万历七年(1579年)举人,授江西省金溪(今抚州县)教谕,代理金溪、乐安、东乡诸县事,后升任南京国子博士,极力为太学生姜某人辨冤,因此得罪勋臣,调为钦州(今广西自治区钦县)知州,建平南浮桥,繁荣商业;招集-,发展生产;创办社学,初一、十五日还亲自到社学讲课,学风为之一变。
钦州与交趾国(越南)交界,地势险要。廷钦备战舰,募壮丁,厉兵增垒,守住要冲,外人不敢来犯。唯有大盗林茂的党人在海上横行,并进迫钦州,但见钦州有备,并慑于廷钦声名,只得退去,不敢妄为。又,澌澶的土官赵良臣,为一件小事举旗反叛。廷钦诚加招抚,并呈请恢复他的官职,让他有署理四峒长官的权力,于是化干戈为玉帛。以后赵良臣还为保卫钦州立了许多的功劳。
廷钦在钦州政绩卓著,遂升韶州(今广东曲江县)同知。钦州百姓在分茅岭建祠纪念。
廷钦到韶州,认真整肃治安,令每乡成立一个堡,每堡驻一千人兵,巡逻守望,使盗贼无存身之地。此外,韶州设“厂”(宦官专权的-),向商人收税,且高于国家税收的10倍。廷钦呈请取消,减轻商人的负担。不久廷钦调肇庆府(今广东高要县)理事。肇庆有大盗在海上横行,官军往捕,屡不能获。廷钦别出心裁,招募善泅兵勇,伏水中,持大凿,沉盗船,杀其首领,又俘获200余人,于是肇庆安定。廷钦升肇庆知府,后补为思明(今福建厦门市)同知,又历任浔州府(今广西桂闰县)和岳州(今湖南岳阳县)通判,再升靖江王长史,以后告老返乡,月余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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