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禄同志生平(1939-2005)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黄松禄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5月13日18时50分在福州逝世,享年67岁。
黄松禄同志1939年11月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196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7月应征入伍,担任福鼎边防大队鱼井哨所战士、班长、派出所民警;1969年5月任宁德地区公安处治安科干部、副科长;1975年7月任罗源县公安局局长;1978年9月起,先后任晋江地区公安处治安科科长、副处长兼办公室主任、泉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1983年2月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85年5月任福建省公安厅厅长、党委(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福建省总队第一政委、副总警监;1994年8月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福建省总队第一政委;1998年1月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1年2月任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书记;2001年7月任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公安部咨询委员。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黄松禄同志在四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矢志不渝,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毕生精力。
黄松禄同志一生从警35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担任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和武警福建省总队第一政委后,他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维护稳定。特别是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中,深入一线组织指挥,为维护全省的安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坚持用改革的精神统领公安工作,坚持抓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和武警部队建设,为我省公安事业和全省社会治安稳定倾注了大量心血,为保障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贡献,深受全省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的敬重和爱戴。他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勤奋工作,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对公安事业的深情挚爱,体现了人民警察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
担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他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检法部门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为维护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了教育整顿活动,有效地促进政法干警树立良好的形象。他积极推动“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个人)”活动,培育和推出了被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的人民满意的“漳州110”和特别能战斗的“晋江刑警队”等全国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政法队伍的正气。他注重加强政法委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影响政法工作职能发挥的体制性、机制性和政策性问题,为政法委自身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
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他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他分管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他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强化司法类案件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密切联系“一府两院”,坚持监督与支持的统一,积极探索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方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不遗余力地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加强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黄松禄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党同心同德,对党忠贞不渝。他忠诚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命运,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他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革命斗志;他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顾全大局,坚持原则,作风民主,注意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他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淡泊名利,光明磊落,胸襟坦荡,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黄松禄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不幸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同志、好领导。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们永远怀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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